【高雄訊】日前食藥署主動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查獲2家肉品業者標示不實案,經查該違規標示產品未流向本市業者。 高市衛生局自110年起迄今抽驗肉品及加工品共計3,657件,其中豬肉共計抽驗2,247件(含西班牙、丹麥、加拿大、荷蘭及美國等12國進口豬肉 495件),檢驗結果均未檢出萊克多巴胺。 因應桃園肉品業者產地標示不實案,高市衛生局主動啟動肉品稽查專案,如發現有申報或標示不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暨同法第45條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以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 (圖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文章導覽 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召集人李秉穎教授指出,國內4種公費流感疫苗品質、效價及安全性均無顯著差異 國慶日連假期間,垃圾正常收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