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專案督導臺師大運動競技學系精進校園防制霸凌及性平事件處理機制並提供學生長期專業支持,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台北訊】有關人本教育基金會21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競技學系涉霸凌及性平事件案,教育部表示,本案自去(114)年8月接獲檢舉後,隨即展開嚴謹督導與專案訪視,督促學校依相關法規進行調查及處理,並安排代理教練,銜接訓練及課程,確保學生訓練、受教權益及在相關程序中獲得必要協助與保障。案內相關教師經調查確認成立霸凌,分別停聘2年及終止聘任契約,亦認定性騷擾成立。同時因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接連發生相關運動競技系事件(如女足及體操案件),教育部已籌組專案輔導小組,協助學校進行整體訓練文化與制度之檢視與改善,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教育部指出,有關校園霸凌事件,學校於接獲檢舉當日(114年8月14日)即完成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並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下稱準則)規定辦理。本案業經調查結果認定霸凌成立,並就案內甲師依教師法第18條規定予以停聘2年;另乙師則依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已終止契約,並建議2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學人員。關於甲師停聘2年案,學校已函報教育部,現由教育部依法審議中。審議結束後,如不服學校終局實體處理,於收受終局實體處理之次日起30日內,學生得填具陳情書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陳情,另教師得依教師法提出申訴救濟。
教育部也說明,有關校園性別事件,學校於接獲檢舉當日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辦理。經調查結果認定性騷擾成立,並決議當事教師應接受心理輔導及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惟後續當事學生及教師均提出申復,教育部於115年2月9日函復認定申復有理由,應予重新調查。該校已於115年2月24日重啟調查程序,俟調查完成後,將再行通知當事人相關結果,教育部也將持續督導該校依規定妥處。
教育部進一步表示,為維護學生權益,於接獲檢舉之初,即於114年8月27日入校進行專案訪視會議,要求學校依據學生輔導法,結合專業輔導資源,針對有需求之學生提供個別化諮商與心理支持,並安排代理教練銜接訓練及課程,確保學生訓練、受教權益及在相關程序中獲得必要協助與保障。
此外,考量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接連發生相關運動競技系事件(如女足及體操案件),顯示教學訓練與管理文化需要進一步檢視精進,因此教育部進一步籌組專案輔導小組,協助學校進行整體訓練文化與制度之檢視與改善,並提供學生長期專業支持,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教育部強調,本案涉及法律部分,將提供學生法律協助,並強化與運動部橫向聯繫機制,以確保學生於安全環境學習,發揮即時協助之成效。
(圖由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