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4

解聘辦法新制案件分流逐步落實 教育部持續完善教師支持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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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訊】為回應教育現場需求,完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教育部於115年1月12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簡稱解聘辦法),針對實務運作所面臨之挑戰進行全面檢討。本次修法聚焦於建立親師生溝通預防機制、健全檢舉案件受理及分流、刪除匿名檢舉,明定保密義務與洩密責任、新增輔佐人參與機制、完備資訊提供之義務及健全主管機關監督等面向,兼顧學生受教權與教師工作權,使校園事件處理機制更加周延。

教育部今(14)日公布解聘辦法新制實施以來的初步統計及制度運作情形。依115年1月至5月統計資料,與114年同期相比,檢舉案件數及送交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簡稱校事會議)案件占比均下降,不受理案件占比則提高,顯示新制受理與分流機制已逐步運作。相關執行情形如下:

一、檢舉案件已有減少

115年1月至5月全國檢舉案件共313案,較修法前114年同期586件減少273案。初步判斷為建立親師生溝通機制及刪除匿名檢舉等因素有關,相關制度影響仍須持續觀察。

二、案件受理機制更趨嚴謹

檢舉案件313案中,不受理案件107案,不受理率由修法前18%提高至35%。透過受理審查機制,有助避免匿名、內容不具體或不符合受理要件之案件進入調查程序,減少濫訴所生之行政調查及行政資源耗費。

三、案件分流機制逐步落實

受理送校事會議案件由原檢舉案件82%降至22%,有效發揮案件分流之核心功能。檢舉案件313案中,計有136案(占43%)經受理認定會議認非屬解聘案件,而依教師成績考核相關規定辦理。透過案件分流,使涉及教師法所定重大不適任要件的案件進入校事會議程序;未涉及前述要件,但仍有考核處理必要的案件,則回歸教師成績考核機制,大幅減少過去案件未依情節輕重一律送校事會議,減輕學校行政負擔,並引導情節較輕案件回歸教師成績考核處理,初步達成新制修法核心目標。

除制度修正外,教育部亦持續精進各項支持配套措施,建構更完整之教師支持網絡,推動重點包括:

一、強化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制度

持續維護教師合理管教權,教師執行教育專業及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依法不予處罰;另針對脆弱家庭或家庭功能較難發揮之學生個案,增訂連結社政單位、家庭教育、諮商輔導及福利服務等相關資源之規範,強化跨系統合作機制,提供學生適切支持。

二、健全教師支持系統

持續推動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擴大服務量能,提供多樣化教師心理支持服務。並研議建立法律協助支持機制,提供教師面對檢舉案件調查過程法律支持。

三、健全校園職安機制,保障教師權益

教育部刻正彙整各教育階段教師於校園內執行教學、輔導及管教工作時面臨之各種樣態,研議訂定教師職業安全指引,以供教師執行各項工作之安全保障使用。

四、落實家長管教責任,建構完善親職與校園合作網絡

持續推廣親職教育並強化親師合作機制,透過專業輔導資源連結與跨系統合作,深化家長參與度及家庭支持功能。亦持續擴充家庭教育學習資源,增進家長家庭教育知能,以發揮家庭教育預防功能。

教育部已於115年7月7日至8日「115年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與地方主管機關首長就制度精進方向充分討論並凝聚共識。未來中央與地方將持續攜手合作,以「溫暖溝通、專業導向」為核心理念,落實「審慎受理、專業分流」機制,持續追蹤案件受理、分流及地方執行情形,滾動檢討制度與相關配套。教育部也持續以「維護合理管教權」、「健全教師支持」、「健全校園職安機制」、「強化家庭教育」等配套,兼顧學生受教權與教師工作權,全力營造友善、安心且具支持性的教育環境。

(圖由教育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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