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訊】 10月14日,教育部預告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一方面增訂「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獎金保障」,另一方面卻大幅鬆綁「代理人員進用規範」,包括:取消「相同資格優先代理」原則,以及「部分跨資格代理須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的機制;引發基層對於「專業資格、教保品質、教師權益」的高度憂慮。10月20日上午,臺灣教育產業工會(臺教產)於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抨擊教育部「閹割審查撤防線,倒退敘薪懲專業」;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由幼教委員會召集人楊麓潔老師代表出席!

  楊麓潔批評,中央不該以「行政減量」為由放棄「專業把關」,地方政府更不該長期以「代理人力」取代「正式師資」!尤其,高雄市公立幼兒園多年來受困於「正式教師缺額控管」與「長期代理人力配置」等問題,基層持續呼求改善。中央若進一步鬆綁代理資格,恐使地方更加依賴代理人力,將直接影響「師資穩定」及「幼兒受教品質」。

  為此,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對教育局提出三點訴求:

一、即使中央取消「同資格優先」,地方也不應因此放棄「專業把關」

  現行規定要求:幼兒園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職務出缺時,應「優先」由具相同資格者代理;相同資格人員難覓時,才得依序由其他資格人員代理,並報主管機關核准。然而,此次教育部修法將三類人員(幼兒園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均列為「第一順位」代理資格,「跨資格代理」也不再需要事前核准。據說,教育部的修法理由是「簡化行政程序」;然而,此三類人員(幼兒園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的專業養成與資格要求並不相同,「跨資格代理」豈不是更該嚴格把關?

  在此呼籲高雄市教育局,即使中央鬆綁進用程序,仍應在法定權限內建立「代理資格查核、進用管理及事後監督」等機制,優先進用「與代理職務專業相符」之人員,千萬別拿「中央修法」當理由,自廢武功。

二、代理人力只是過渡措施,不應長期取代正式師資,高雄應提出「逐年補實計畫」

  中央讓代理人力調度更加便利,地方政府卻不能因此降低「補實正式教師員額」的積極性。以「高雄市115學年度公立幼兒園聯合甄選」為例,公告「正式教師」缺額僅3名,「代理教師」缺額卻有6名。雖不能因此推算「全市代理教師比例」,但畢竟顯示「正式與代理人力配置」值得正視。

  教育局應積極檢討「正式教師缺額控管」政策,盤點常態性教學人力需求,提出「逐年補實正式教師員額」的具體計畫,避免「長期代理」成為常態性人力配置。代理制度應是補充措施,不應成為「高比例員額控管」的替代方案。中央越是放寬代理資格,地方越應積極補實正式師資!

三、待遇提升值得肯定,但應整體考量,更要兼顧專業與勞動保障

  本會肯定此次修法增訂「代理教師獎金保障」,也支持「提升教保員待遇」,但「同工同酬」不能只比較薪資,更應兼顧「專業資格、職務責任與勞動條件」的衡平。公幼教師長期面臨全日全週滿堂、缺乏專屬備課時間,以及「因公加班補休衍生代課費用負擔」等困境;教保員取得教師資格後轉任教師,也可能面臨「年資採計與敘薪制度銜接不利」的情形。

  本會要求高雄市政府同步檢討公幼教師的勞動條件,包括:合理授課時數、備課時間、補休代課經費及人力支援制度,並向中央反映有關「跨任用法制的敘薪與年資採計」的問題。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強調,幼教不是「有人進班」就好;為了解決師資不足,不能靠「取消代理進用限制」,而應做好「穩定正式師資、改善勞動條件」。中央不應撤防線,地方政府更不應自廢武功!唯有做到「守住幼教專業、補實正式員額、保障合理勞動條件」,才能讓合格幼教人才願意投入、穩定留任,也才能真正守護幼兒的受教品質。

(圖 /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 高雄市教師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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